化府通〔2019〕8号
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化州市2018年公共
服务项目用地基准地价的通告
为健全我市地价体系,加强地价管理,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7〕27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基准地价管理的通知》(粤国土资利用发〔2018〕8号)的规定,现将制订《化州市2018年公共服务项目用地基准地价》通告如下:
一、化州市2018年公共服务项目用地基准地价的工作范围为《化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规划的化州市城市规划建设区范围及各建制镇(街道)中心建成区范围,包括东山街道、河西街道、下郭街道和鉴江开发区的规划建设区范围及平定镇、同庆镇、合江镇、南盛街道、石湾街道、杨梅镇、长岐镇、良光镇、笪桥镇、中垌镇、官桥镇、新安镇、丽岗镇、林尘镇、江湖镇、那务镇、文楼镇、播扬镇和宝圩镇等19个建制镇(街道)的中心建成区范围。
二、本次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表现形式为级别基准地价,划分为两类公共服务用地,具体如下:
(一)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内涵(类别一):是指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用于机关团体、新闻出版、科教文卫的土地,对应地类包括机关团体用地、新闻出版用地、教育用地、科研用地、医疗卫生用地、文化设施用地、体育用地等。即土地在正常市场条件,设定土地开发程度为“五通一平”(即宗地红线外通路、通水、排水、通电、通讯,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估价期日为2018年11月1日,土地使用年期为50年,设定容积率为1.5的国有建设用地出让使用权平均楼面地价。价格单位为元/平方米,币种为人民币。
(二)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内涵(类别二):是指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用于公共设施的土地,对应地类为公用设施用地。即土地在正常市场条件,设定土地开发程度为“五通一平”(即宗地红线外通路、通水、排水、通电、通讯,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估价期日为2018年11月1日,土地使用年期为50年,设定容积率为1.0的国有建设用地出让使用权地面地价。价格单位为元/平方米,币种为人民币。
表2 化州市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制订土地价格内涵表
用地类型 |
内容 |
地价内涵 |
公共服务项目用地 (类别一) |
土地开发程度 |
五通一平 |
设定容积率 |
1.5 |
|
价格类型 |
平均楼面地价 |
|
估价期日 |
2018年11月1日 |
|
公共服务项目用地 (类别二) |
土地开发程度 |
五通一平 |
设定容积率 |
1.0 |
|
价格类型 |
地面地价 |
|
估价期日 |
2018年11月1日 |
注: “五通一平”是指宗地红线外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
三、化州市国有土地价格管理暂行规定,将以本次基准地价为基础,通过一定的修正,确定不同用途用地的使用价格。
四、本次基准地价的成果及图件在化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五、本通告自发文之日起施行,由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附件:
1.化州市2018年公共服务项目用地基准地价各用途土地级别价格表
化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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