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住户、商铺:
为加强城区环境卫生管理,营造干净整洁、美丽宜居的城区环境卫生,争创省级卫生城市。根据《茂名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关于做好化州市城区“门前三包”责任制和实施城市生活垃圾定时倒放制度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城区生活垃圾定时倒放时间的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住户、商铺生活垃圾必须实行袋装,并要在当天早上6-8时,晚上6-8时这两个时间段放到垃圾收集点里或自家门前,由环卫工人统一上门收集。
二、禁止在这两个时间段外的其它时间倒放垃圾。
三、通知自2021年7月15日起执行,违反本通知规定的,由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依照《茂名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条款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特此通知。
化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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