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州市将于2023年3月24至28日期间进行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

为科学开发利用空中云水资源,调节水库蓄水量降低森林火险等级,改善空气质量,保护生态环境和服务生态文明建设,按照上级指示,经市政府同意,化州市气象局将根据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计划和天气条件,适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为了保证作业区域内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作业时间:2023年3月24日至3月28日,具体作业时间视天气和空域报批情况确定。

作业地点:中垌长湾河水库。
作业方式:车载式WR型火箭发射装置。
影响区域:化州市行政区域内。

注意事项:

(一)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使用装备为车载式移动WR型火箭发射装置,作业具有一定危险性,在作业现场安全警戒范围(距离火箭作业车或作业平台半径50米以内)禁止群众围观。

(二)正常发射情况下,火箭弹头、弹体以伞降形式安全落地。作业中可能出现火箭弹降落伞未打开,弹残骸体或故障弹落地的意外情况。擅自处理该弹药或残骸极可能会发生强烈燃烧或爆炸,从而引发意外事故。因此,在作业区域或作业影响范围内,群众若发现有落地未燃烧火箭弹或弹骸,应及时联系当地气象局或公安部门;因火箭弹下落造成的意外事件,请立即报告当地气象局或公安部门。(化州市气象局联系电话:7222241)

特此公告

广东省化州市气象局
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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