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化州市原民办代课教师审核情况的公示

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计生委印发《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审核工作实施方案》(粤教师〔20176号)要求,化州市原民办代课教师审核工作小组对杨玉红等9720名人员的有关情况进行了审核,现将人员审核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件1-2)。
    
本次公示期为20170524日—20170531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及相关信息持有异议的,可向原民办代课教师所在镇(区、街道)的中心学校书面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的处理异议,单位异议要求盖单位公章,个人异议要求署明异议人真实姓名及电话等,异议人可要求保密。反映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口头和电话异议、单位异议未加盖公章、匿名异议、逾期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668-7228618

附件:1、化州市原民办教师人员登记表

2、化州市原代课教师人员登记表

下载:表一表二

            化州市原民办代课教师审核工作小组 (代章)

2017年0523

© 版权声明
THE END
喜欢就支持一下吧
点赞0
评论 抢沙发
头像
欢迎您留下宝贵的见解!
提交
头像

昵称

取消
昵称表情图片

    暂无评论内容